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渭南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12月召开,分配我校正式代表名额2个。为了做好我校赴市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推选程序
1.各总支根据市委分配的代表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推荐提名,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讨论的办法,提出代表侯选人推荐名单。每个总支推荐3人,并于10月12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2.校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要求于10月14日前产生我校侯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确定3名侯选人推荐人选与市委组织部交换意见。
3.根据市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2%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侯选人初步人选(我校代表侯选人初步人选仍是3人)并进行考察,10月18日前完成。
4.召开党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圈选或表决,确定出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作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党代会,10月20日前完成。
5.党代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出代表候选人名单,通过选举,产生第四次党代会代表。10月底前完成。
二、代表推选有关情况说明
1.每个党总支推荐三名,校领导一名,50周岁以下教职工(含处级及以下干部)男女各一名,面向全校。
2.两名教职工代表注意推选高学历、高职称人员。
三、代表推选条件参照我校第一次党代会代表条件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