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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5-14来源:渭南师范学院—渭华党建网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今年,我校毕业生党员有一千多人,接收单位分布在全国各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按时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了顺利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各二级学院须成立2012届毕业生离校党组织关系转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2012届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小组领导由二级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班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3名组成,5月18日前将小组成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的纸质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wnsyzzb@163.com。
    二、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培训工作
    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等教育,旨在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做文明离校的带头人。
    2.各学生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举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知识培训。
    3. 各二级学院印制发放《毕业生党员须知》(见附件1)。
    三、具体工作
    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充分做好毕业生党员摸底工作,准确及时地填写《渭南师范学院(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见附件2)及《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领导小组要对汇总结果认真核实,并与6月4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审核,6月8日由党委组织部反馈各二级学院并下发介绍信编号段及介绍信,再次更改后的两表的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报送组织部。
    2.对尚未审批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和临近毕业前预备期已满一年的预备党员,各二级学院根据渭师党组办〔2012〕9号《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抓紧审批,并在5月底前报组织部检查、备案。
    3.开转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在变更工作单位时必须办理的转移手续,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本人携带。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转往单位党的组织部门,参加组织生活。
    (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关系转移领导小组要在6月8日至6月15日间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号段,选派2-3名毕业生党员(要求认真、负责且钢笔字好)在本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党员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2)6月8日组织部对各二级学院负责填写介绍信的学生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3)介绍信按接收单位分渭南地区内和渭南地区外两种情况填写。渭南地区内指接收单位在渭南地区的3个市辖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2个县级市(韩城、华阴)、8个县(华县、潼关、大荔、蒲城、澄城、白水、合阳、富平),毕业生党员的介绍信印章为“中国共产党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渭南地区外指接收单位在渭南地区以外及考取外校研究生、专升本的学生。介绍信由各二级学院填写,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组织部,由学校组织部统一上报渭南市委组织部审批盖章。
    (4)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意 :一个毕业生只有一份介绍信;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抬头要填写县(区)级以上党组织,特殊情况要由毕业生本人问清所去单位后再填写,不允许空白;填写时注意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年龄及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去往何处要写具体单位名称;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数字要大写;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为90天;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5)分发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盖章后,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及时分发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并经毕业生党员本人再次检查确保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并在分发结束后将签字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
    (6)寄回“回执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不得由他人代办。到达接收单位后,切记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毕业生党员档案在各二级学院)交给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并及时督促其在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到毕业生党员毕业前所在学院党总支。各总支待所有毕业生党员“回执联”返回后,9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存档。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接组织关系的,介绍信作废。
    (7)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变更党员信息系统中毕业生党员信息。

    4.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如果毕业生所去的大型企事业单位设有党委组织部,可直接转入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学校也有专门的组织关系落实单位,接收单位名称一般是上级党组织的名称,各毕业生党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单位问清组织关系落实单位名称。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设有党组织并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人才交流中心。其转移程序为:先由学校开到家庭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再由党员个人从县(市、区)委组织部转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或人才交流中心。
    (3)接收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本人应与当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行业主管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所填党组织)反映情况并落实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切勿把介绍信长期存放自己手里,成为“口袋党员”而不落组织关系。特别是毕业生预备党员,到单位要涉及转正问题,若不及时转落组织关系将耽误转正。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视同自行脱党。对由本人带来的一系列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如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关系丢失等,学校不予负责。
    (4)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重视和加强对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的管理,随时和他们保持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对于组织关系接转的后期工作,如毕业生党员改派或介绍信开写错误重开、介绍信回执的接收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于需要重开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向二级学院党组织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办理。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对此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要在开展毕业生教育工作的同时,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向其介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切实做好每一名毕业生党员,特别是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组织,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附件 1.《毕业生党员须知》
    附件2.《渭南师范学院(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附件3.《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4.介绍信样例(渭南地区内) 
    附件5.介绍信样例(渭南地区外) 
    注:附件1.2.3可从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组织部
                                                                        2011年5月8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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