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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通知

日期:2011-06-23来源:渭南师范学院—渭华党建网 作者:关注: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了使毕业生党员顺利离校,现将开出党员转移介绍信后有关事项特别强调如下:
    一、分发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分“渭南地区外”和“渭南地区内”)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及时分发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并经毕业生党员本人再次检查确保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并在分发结束后将签字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
    二、寄回“回执联”。从今年开始,中央实行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制度,因此,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不得由他人代办。到达接收单位后,切记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毕业生党员档案在各二级学院)交给接收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并及时督促其在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到毕业生党员毕业前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切勿把介绍信长期存放自己手里,成为“口袋党员”而不落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视同自行脱党。特别是毕业生预备党员,到单位要涉及转正问题,若不及时转落组织关系将耽误转正。对由本人带来的一系列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如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关系丢失等,学校不予负责。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及时将毕业生党员“回执联”集中收好,待所有毕业生党员“回执联”返回后,9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存档。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接组织关系的,介绍信作废。
    三、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重视和加强对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的管理,随时和他们保持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对于组织关系接转的后期工作,如毕业生党员改派或介绍信开写错误重开、介绍信回执的接收等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于需要重开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向二级学院党组织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方可办理。
    五、更新党员信息系统中毕业生党员信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结束后,各党总支要统一在下学期9月10日前及时更新本学院学生党员数据库。

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3日

附件:关于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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