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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建立经济特区 扩大对外开放
2011-06-21 18:10   渭华党建网 审核人:   (点击: )

    1980年,国务院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城市建立经济特区。自此,中国经济发展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1984年,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城市(威海后升为地级市成为第15个),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城市。 
    1990年4月18日,李鹏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宣布:上海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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