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师党组[2006]9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推行保持先进性承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实施学院“十一五”规划,全力做好“以评促建”工作,实现学院第二次跨越式发展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体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现就在全院共产党员中推行先进性承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通过全面推行党员先进性承诺制,增强党员实践先进性要求的自觉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创建西部一流,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现代化、高品位、综合性的教学型师范学院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承诺内容
承诺的内容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院党委下发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基本标准,结合个人岗位职责、个人特长、经济能力、身体状况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承诺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所有义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二是岗位承诺,每个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三是实事承诺,每个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自律承诺。所承诺的内容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不要贪大、求多、求全,务求做到承诺一条、兑现一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方法步骤
1.党员逐人填写保持先进性承诺书。每个党员结合各自实际,自愿提出保持先进性、践行“三个代表”的具体承诺,自我加压,争创一流。党支部要对党员作出的承诺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承诺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支部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再反馈给党员本人,在得到党员本人认可的情况下加以确定,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开承诺。填写《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承诺书》一式二份,党支部公示、备案一份,党员个人存留一份。党员承诺书由学院党委组织部提供,各总支、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填写。
2.督促党员落实承诺。党员保持先进性承诺书各总支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一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或干部职工大会,每个党员向大会宣读承诺内容;二是设立党员承诺公开栏或通过广播、板报,把承诺书公开张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党支部建立党员先进性承诺个人事迹记录簿,每季度对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点评,提醒和促使党员兑现诺言,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也可采用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
3.年终考核奖惩。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可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对承诺落实不好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群众非常满意的党员,要给予必要的奖励。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党员年度评议和年终考核重要参考项目,考核优秀的党员可以推荐为优秀党员和年终考核优秀者的候选人。
四、组织实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承诺制,是加强全院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各总支和支部要充分认识推行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承诺制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统一思想,增进共识,确保每名党员都能主动积极参与。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和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4月10日前各总支、支部都要完成动员发动、填写承诺书、召开承诺大会等具体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党员带头做示范,人人争先做贡献”的示范带动效应。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发、引导广大党员向先进 学习、创一流业绩。
3.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落实党员保持先进性承诺中,要注意创新载体,与党员参加的其它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承诺制的内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把推行党员承诺制延续到今后的组织生活中去,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每年年初组织布置承诺制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附:渭南师范学院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承诺书(略)
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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