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工组〔2003〕12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近几年来,多数高校党委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按期进行党委和纪委换届,党代会及“两委”,换届工作的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受高校合并、升格院校增多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高校党代会制度还不够健全、“两委”换届相对滞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为了切实坚持和健全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尽快扭转部分高校“两委”换届工作滞后的局面,促进全省高校党代会工作进入良性运转轨道,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两委”换届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
坚持和健全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按期进行党委和纪委换届,对于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必须大力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和健全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确保高校党委和纪委按期换届。因此,各校党委要密切联系高校实际,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真正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推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高度,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高度,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严肃认真地坚持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制度,切实把党委和纪委的换届工作做好。
二、主要工作原则
做好高校“两委”换届工作,首先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校党委要把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推动“两委”换届工作真正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认真,工作部署和工作落实到位。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为顺利推进“两委”换届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注意吃透情况,摸清底数,真正做到胸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要把换届工作与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做好高校“两委”换届工作,还要坚持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的原则,保证换届工作规范有序。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两委”换届,要做很多细致的工作。在筹备和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每个阶段,都有大量的具体工作内容。各校党委及主要职能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并熟知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及具体规定,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切实做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按照适当的比例结构选好代表,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要严格按照“三上三下”程序规定,酝酿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起草、反复修改好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搞好大会选举工作。学校党委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的几个问题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11人;设常委会的高校,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17-23人,常委名额一般为5-9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11人。党的委员会和常委会的组成,应从工作需要出发,视委员名额的多少,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员校长、党员副校长以及符合条件的党委工作部门和群众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组成。设常委会的党委会,适当考虑符合条件的院(系)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一线党员进党委会。纪委会一般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治安保卫及教学一线等方面的党员领导干部组成,涉及人、财、物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进入纪委会。
2.高等学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单位党员人数多少和具有先进性、广泛性的原则,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报教育工委审批。考虑到离退休党员数量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为了体现这方面的代表性,酝酿、选举党代会代表时,可适当安排一定比例。但是由于党代表大会担负着讨论决定本校党内重大问题的任务,从了解全面情况,便于发挥作用,利于贯彻落实会议决议出发,代表成分应以在职的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为主,离退休党员代表的人数不宜太多。学生党员代表的比例可参照离退休党员代表的比例确定。
3.高等学校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中的干部考察工作,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进行。部委属高校的换届考察工作,以所属部委党组为主,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配合;省属高校“两委”换届中省管干部的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进行;其他干部的考察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撰写干部考察材料,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时,内容要真实,表述要准确,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