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十批省博士服务团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党组发〔2023〕35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23〕48号)精神,现将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数量
第十批省博士服务团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选派70名左右博士赴基层一线服务锻炼。重点选派经济金融、医药卫生、农林畜牧、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城市规划、计算机、通信等方面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人选条件
博士服务团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获得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选报县(区)党政领导岗位的还须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三、服务锻炼时间
省博士服务团赴基层一线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根据目前工作安排,第十批服务到岗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2月中下旬。
四、服务期间管理
1.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服务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符合条件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派出单位的竞争上岗。博士服务团成员锻炼岗位和职务,不占挂职地方和单位的领导职数。服务锻炼期间的职务职级,在服务锻炼结束后不再保留。
2.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可由接收单 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并享受当地补贴。其休假和探亲按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要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博士服务 团成员因事请假3天以上的,需经接收单位和所在服务单位同意批准。
3.博士服务团成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拟延挂和留 任的,由接收单位征求博士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延挂和留任手续,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4.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期间,应全身心投入服务单位工作,派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相关工作,确需承担的工作,须商接收单位、所在服务单位以及博士本人同意。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划,对照《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表》(附件1),统筹考虑酝酿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条件把关,形成人选推荐报告,并组织填写《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3),于12月8日(星期五)12:00 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nsyrcb@163.com )。(附件2、附件3请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渭华党建网”人才工作板块“通知公告”中下载)。
2.对未按填报志愿进行选派,且服从调剂的博士,省委组织部将商有关接收单位开展人选的调剂工作,调剂岗位会征求博士本人意见,确保调剂后能按时到岗服务。
联系人:曹乐 联系电话:2133895
附件:1.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岗位需求表
2.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3.陕西省第十批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登记表
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