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教师领到试卷后于8:50分到达教室,清理考场,将本考场的考号起止范围(见学员考场考号安排表)写在黑板上并要求考生:
①按座位号单人单桌隔开坐好,凡考号没在此教室的考生离开考场;
②让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教材、笔记及其它材料全部放在讲台上,严禁带在身上和放在课桌兜里,如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2、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试卷,发放前清点试卷数目和试场人数,如有问题请与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3、考试时间为9:00—10:30。(以哨音为准)
4、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试场,并将试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考人数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本须知下面的试场情况记录表上。
5、党校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擅离岗位,应一前一后站立,对考生严格要求,如发现违纪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没收试卷,请考生离开考场,并在记录表上登记。
6、考试结束后,按座位号顺序分别整理考生试卷,缺考考生只在试卷姓名栏写上缺考,将缺考试卷放在其他试卷之上(丢失试卷由监考教师负责),一并装入试卷袋内,认真填写有关项目。最后将试卷袋、监考须知、学员考场考号安排表交考务办公室。
注:督促学员在试卷写全考生有关信息,空白试卷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