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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渭师党组〔2016〕31号)
2016-05-09 11:35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渭师党组〔2016〕3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近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及党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学校发展大局,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我校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树立标杆,推进我校“五个一流”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经学校研究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同时根据省高教工委和渭南市委有关要求,将从我校表彰对象中遴选向省高教工委和渭南市委推荐表彰对象。现就做好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对象及名额这次表彰的对象是两年来在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1.评选范围:凡我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各分党委、总支、支部的正式党员,均可参加评选。2.表彰对象:分党委及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3.表彰名额:先进分党委、党总支4个,先进党支部17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教工共产党员110名,优秀学生党员23名。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能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各项文件精神,并确保上级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好。(2)加强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党支部工作得力。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师生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特别在推进服务型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措施得力。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的好,能够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进行积极指导,大力支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富有特色。(3)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反“四风”、改作风持续开展,措施到位,推进有力,成效明显。(4)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2.先进党支部:(1)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对党员管理和监督,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定期召开三会一课,活动效果好。(2)认真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师生员工,保证学校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3)班子团结,民主气氛浓厚,组织纪律强,能倾听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抓紧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带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在全校党支部特色活动检查中,表现突出,成绩好,效果好。(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2)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式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我校“五个一流”建设,工作成绩突出。(3)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违犯党纪国法的不良行为作斗争。(4)关心群众呼声,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1.优秀教职工党员:(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忠诚,作风正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克己奉公,廉洁自律。(4)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2.优秀大学生党员:(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自觉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努力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成绩突出,两年来各门功课均在良好以上(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团结同学,尊敬师长。(4)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特别是在创建特色党支部、优秀班级、文明宿舍、建设良好校风学风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师生所公认。三、评选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1.注意事项(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的评选。凡参与申报评选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的,先由分党委、总支写出书面申请,将本分党委、总支近两年来的工作,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进行相关工作及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由党委组织联评(申报评选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的书记在联评会上进行工作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后联评推选出4个先进分党委、总支。(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党总支按分配名额进行推选,上报时要填写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审批表从组织部网页上下载,一式两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各分党委、总支、支部的书记、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4)各总支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有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并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审批表从组织部网页上下载,一式两份)。2.各分党委、总支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安排评选工作,组织评选时要坚持条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查、好中选优的原则。凡上报学校确定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分党委、总支都要严格审查,并将有关书面材料打印(各种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报事迹材料一份)连同电子版于5月1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不按期上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3.各总支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在整个活动中,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全面推进我校党的建设工作。 4.我校拟向省高教工委推荐优秀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拟向渭南市委推荐优秀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如有意向申报的基层党组织请在提交学校的书面申请中注明。拟推荐省高教工委及渭南市委的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从我校评选出的优秀中产生。

   附件:1.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渭南师范学院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3.渭南师范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4.渭南师范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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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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