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按照上级部署,现就做好副处级以上干部2013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全面、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A4型)。新任处级干部按照首次报告要求,全面完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每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表从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用A4纸打印,由本人亲笔填写(不允许用计算机直接填写打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再由本人用普通6号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注明“姓名”、“职务”、“2013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由各单位收齐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0日
2013年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表(A4型).doc